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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3 第15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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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知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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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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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涛、王国托、陈利娇、杨静荣、郑雷生、赵彦玲、胡民立、张彦红、肖敬、薛会兵、李防修、王珊: 您与我公司签订了《紫山·明福世家楼宇内部认购书》(以下简称“《楼宇内部认购书》”)。根据《楼宇内部认购书》中约定的内容,您须在我公司通知的时间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支付相应购房款或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经我公司通知后,您并未按时前来履行相应义务。因您逾期履行义务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我公司有权按照《楼宇内部认购书》的约定,行使相应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购房者已交付定金及其他款项不予退还、对购房者所认购物业行使处分权)。出于保护购房者的利益,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如您仍有意愿购买我公司商品房,请在收到本告知函之日起三日内前往我公司售楼部(地址:安阳市滑县城关镇中医院对过)办理相应的手续,否则,视为您对权利的再次放弃,我公司将依据《楼宇内部认购书》的约定行使相应权利。 特此函告,顺祝您生活愉快! 滑县紫山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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