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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1 第15版:法案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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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办入学实为骗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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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赵爱荣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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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赵爱荣)以能给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入学为诱饵骗取钱财,近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常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常某谎称自己认识教育局工作人员,能够给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分别骗取被害人张某6000元、被害人李某16500元、被害人王某8000元、被害人毛某5000元、共计35500元。 案发后,被告人常某已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5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常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常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理。常某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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