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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1 第14版:政法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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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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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债权出让方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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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红卫、魏帅: 关于甲方(债权出让方)岳鹏飞依据(2018)豫1081民初168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被告人邓红卫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岳鹏飞借款115000元及利息(按月息2分从2016年1月4日起计付,本到息止)被告魏帅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及迟延履行金及诉讼费、执行费的全部债权,经双方友好协商,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债权出让方)岳鹏飞自愿将上述对邓红卫、魏帅享有的剩余本金19385元及(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至今的利息108960元)及诉讼费1300元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乙方(债权受让方)乔莉娜,转让的所有风险由乙方乔莉娜承担。 二、债务人邓红卫、魏帅从即日起应向乙方乔莉娜履行所有债务。 甲方:岳鹏飞 乙方:乔莉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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