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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09-30
2021-09-30 第15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通知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66
朱冠举、刘龙成:
    根据债权出让人顾茗心(身份证号码:411521198702160010)与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出让人已将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2020)豫0102民初47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债权与债权从权利转让给债权受让人,由债权受让人合法取代债权出让人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
    据此,请债务人朱冠举(身份证号码:411081198905207658)、刘龙成(身份证号码:411081199005061598)自收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之日起向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债务。
  债权受让人:盛为资产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518号508室
  联系人:李先生 手机:18918828346
  债权出让人:顾茗心
                2021年9月30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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