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09-30
2021-09-30 第10版:平安平顶山 大 |  中 |  小 
鲁山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

强化娱乐场所管理保护未成年人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李浩胜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04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李浩胜)“通过培训,我意识到了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性,以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力杜绝未成年人上网现象的发生。”日前,在鲁山县文
  化娱乐场所经营业主法律培训结束后,一家网吧经营者对普法检察官说。
  鲁山县检察院发现,鲁山县域内网吧、KTV等娱乐场所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且呈逐年递增态势。
  在发现该问题后,该院立即联合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对县域内部分网吧、KTV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部分网吧、KTV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8月10日,鲁山县检察院根据案件办理及走访调查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并于9月24日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县域内网吧、KTV经营者,开展了全县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业主法律法规培训。培训中,检察官围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结合办案实际,以案释法、议案说理,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
    据悉,鲁山县检察院牢固树立多赢双赢共赢检察监督理念,在提出监督意见后,不当“甩手掌柜”,积极运用检察建议、法治培训、督促履职等,依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