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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09-30
2021-09-30 第02版:要闻 大 |  中 |  小 

我省出台意见制定免予处罚清单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57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记者昨日从省司法厅获悉,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出台《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已经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执法实际,全面梳理本部门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的免予处罚规定,明确免予处罚情形,拟定免予处罚清单。
    意见明确,省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中央驻豫执法单位制定本系统免予处罚清单。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免予处罚规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免予处罚清单。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对上级部门确定的免予处罚清单未涉及的事项,可以结合本地区执法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免予处罚清单。
    意见要求,行政执法部门拟定的免予处罚清单要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一线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意见,经法制审核通过后,由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执法部门对列入清单的处罚事项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时,要严格按照适用情形,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等进行综合判定,不得擅自放宽或者变更适用情形,同时,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签署承诺书,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
    根据意见,省、市两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分别于10月31日和12月31日前完成清单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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