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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第08版: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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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交警系统开展“车驾管”问题专项整治 |
严打非法中介净化服务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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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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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9月至11月期间,在全省市、县两级车管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省交警系统“车驾管”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非法中介拦车扰民、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加大整治力度 ●成立打击非法中介三级工作专班。省、市、县三级公安交警部门均成立打击非法中介工作专班,车驾管、法制、案侦、督察部门分别派员参与,督促、协调、指导全省交警系统打击非法中介工作顺利开展。 ●实施三级高密度暗访巡查。每个工作日,市、县两级交警督察部门均派员在车管所及周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暗访巡查;每月组织各省辖市交警督察部门进行全省异地暗访互查;省交警总队不间断对业务量大的省辖市进行重点暗访巡查。三级暗访巡查发现非法中介或者交管窗口业务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当地工作专班进行查处。同时,市、县两级公安交警部门积极与当地治安、刑侦以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车驾管业务办理场所周边的巡逻,强化非法中介违法证据的固定和收集。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代替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车辆注册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督促其落实企业管理责任,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非法中介问题突出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收回其业务代办权限。 ●全面严格队伍管理。组织开展“正警风、促规范、提素质、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民警行为规范、语言规范,持续推动队伍作风转变;对与非法中介存在利益输送关系、违规办理业务,以及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或者吃拿卡要的民警和工作人员,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强化服务举措 ●设置义务接待导办员。市、县两级车管所均设置义务接待导办员,省辖市车管所不少于5人,县级车管所1至2人。义务接待导办员佩戴全省统一标识,负责为有需求的办事群众提供全程义务导办。另外,在市、县两级车管所大门口和周边醒目位置,设置“车管所免费提供业务导办,请勿轻信非法中介”提示标识牌,并公布举报电话。 ●全面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举措。全面落实各项“放管服”举措,确保“减免办、一证办、一窗办、自助办、网上办、社会办、邮政办、预约办、绿色通道办”等惠民利民举措落地见效,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缩短群众办事半径,依托车管分所、城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以及机动车销售、机动车交易市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等社会单位,全面下放延伸交通管理业务;强化乡镇交警中队的综合管理职能,方便农村群众办牌办证;充分发挥互联网业务“网办中心”的作用,为群众提供线上咨询、网上业务办理等服务。(王永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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