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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第03版:政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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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 批示鼓励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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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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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洛阳讯近日,本报以《把行政巡回法庭开到百姓家门口》为题,对洛阳市中级法院把行政案件“搬到”老百姓家门口开庭的做法进行了报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9月17日,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娄会峰对该报道作出批示,肯定了该院对行政巡回审判的做法。 娄会峰在批示中指出:洛阳市中院的这种做法很好!把行政审判的“坐堂问案”尝试为巡回办案,让“当官的”在群众在家门口“说说事”,有利于拉近“官民”距离,有利于明辨是非法理,有利于化解“官民”矛盾。希望洛阳市中院的法官们把这种活动继续开展下去,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把法讲到群众心上,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社会效果。 9月9日,洛阳市中级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在栾川县庙子镇北凹村党群活动中心院内,对一起被告为栾川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公开进行审理。栾川县副县长温利涛出庭应诉。栾川县、乡(镇)、村三级代表百余人参加了案件的旁听。当日,庭审活动引起了当地群众的浓厚兴趣,他们纷纷前往旁听。 据了解,这种以县级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巡回审判在洛阳尚属首次。 (郎松涛韩莹莹王雨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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