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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0 第08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浚县法院 被告庭前做手术 法官下乡来质证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刘禹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95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刘禹)为了保证案件的公平公正,近日,浚县法院新镇法庭法官冯小明来到卫贤镇于村,对一名刚出院的被告进行质证,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韩某一直在经营铝合金门窗加工生意,在涉案小区工地承包了部分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工程,该小区由安阳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浚县分公司投资建设。2014年1月24日,韩某将门窗加工安装完毕后,涉案公司负责人于某臣为韩某出具“欠安装门款3.6万元”的欠条,经多次催要,被告均没有偿还上述款项,韩某便向浚县法院提起诉讼。
    浚县法院新镇法庭受理该案后,依法通知各方当事人开庭。第一次庭审,安阳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工程款发放账目,承办法官冯小明经分析认定该证据材料与本案具有重大关系,决定对该案件进行二次开庭。因于某臣向法官提交了住院证称需要做手术,为了保证案件的公平公正,冯小明决定延迟开庭。
    近日,得知于某臣已出院,考虑其手术未愈行走不便,冯小明立即驱车前往其家中询问账目相关情况。冯小明与于某臣进行了长达40分钟的交谈,于某臣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向冯小明陈述纠纷详细情况。
    冯小明严谨、负责的办案作风及以群众为中心的办案思想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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