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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07-20
2021-07-20 第06版:楷 模 大 |  中 |  小 

刘晓华:敢于监督的检察官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319
    工作中的刘晓华(受访者单位供图)
个人名片             
    刘晓华,现任滑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一级检察官。先后荣获全国首届“监所检察业务十佳标兵”、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2020年度执检条线年度优秀办案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员等荣誉称号,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被安阳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被安阳市委表彰为“安阳市优秀共产党员”,被安阳市检察院评为“时代先锋检察官”。
敢于监督,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精品
    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是检察官的天职,更是刘晓华的追求。刘晓华一直以依法规范办案、公正严格执法为人们所称道。她在工作中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取得了显著的工作业绩。
    她办理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等5人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件”,是河南省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类唯一入选案例。2020年,刘晓华在梳理法院判决中发现,法院对判处有期徒刑不满一年的罪犯适用缓刑时,存在缓刑考验期不满一年的情况,违反了法律规定,针对此问题向法院制发了检察建议,推动法院对此类问题全面纠正,获得了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通报表扬。
胸怀大局,让精准服务成就检察形象
    刘晓华把严格执法与理性、文明执法相结合,用诚心帮助感化在押人员,使在押人员切实感受到刑事执行检察官的关爱,认真悔过、真心向善。近5年来,她办理的服刑人员控告申诉案件20余件,帮助在押人员追回被非法扣押的财物价值10万余元。她在办理在押人员何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时,发现何某系民营企业家,且企业在吸纳贫困户就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遂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使企业全面恢复经营,在原就业的10户贫困户脱贫的基础上又吸纳5名贫困户再就业,以实际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案件2019年11月被省检察院评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典型案例”。
为民司法,让主动监督传递司法温情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点多面广,时常遇到法律法规适用方面的问题,刘晓华以维护刑事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主动作为,积极履职。
    2016年5月初,刘晓华在看守所谈话室内对新入所人员徐某进行谈话时发现,徐某情绪低落,后通过询问管教干警和徐某同监室在押人员了解到,徐某家中有一个10岁的孩子无人照管,心中很是牵挂,徐某甚至有过轻生的念头。刘晓华经过走访,发现徐某父母已去世多年,妻子也病逝了。于是,刘晓华给徐某的孩子送去了学习用品和水果,鼓励他好好学习;为了保证孩子的基本生活,协调当地政府为徐某家庭办理了低保,解决了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并且找到了愿意临时抚养孩子的家属,让孩子安心学习生活。问题解决后,徐某感激之余,表示愿意改过自新,认真接受改造。2016年11月,刑满释放的徐某专门为刘晓华送来了锦旗。
    刘晓华牢记党的宗旨,开拓进取,担当作为,无私奉献。她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付出了辛勤的汗水,用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赢得了上级的肯定。她用坚强和执着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着不凡的业绩,成为刑事执行检察战线上的“尖兵”。(河南法制报记者荆锐/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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