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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30 第16版: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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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金地铜材应用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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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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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3日,修武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0821民初9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森对焦作金地铜材应用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2021年5月20日,修武县人民法院指定河南师大方正律师事务所组成焦作金地铜材应用有限公司清算组。 现清算组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请焦作金地铜材应用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与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焦作金地铜材应用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焦作金地铜材应用有限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应履行清算义务,向清算组移交公司印鉴、证照、账册、财产和其他与公司有关的所有资料。 清算组办公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华芳路北50米焦作金地铜材应用有限公司院内。联系人:吴律师15737316456、黄律师13462235880。 特此公告 焦作金地铜材应用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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