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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 第09版: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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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有位”又“有为”推动司法所工作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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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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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们所的办公场所,是街道综治办的一张桌子,工作人员就我一个。现在我们有38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11个办公室,还配了专门的执法执勤车辆,办公人员有20多个……”说起近年来司法所的变化,信阳市平桥区平西司法所所长冯哲感慨万千。 2019年,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号角吹响,信阳市司法局确立“以业务提所建、以所建促业务”的思路,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筑牢筑强基层基础根基的关键和首要任务,努力实现全市司法所建设的追赶跨越。 以“有为”实现“有位” 近年来,随着司法所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司法所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在信阳市,司法所建设成了全市的“首长工程”。 阵地建设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第一步。2019年以来,信阳市各县、区司法局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撤并站所的时机,通过原址扩建、易址新建、置换其他站所等方式加强司法所阵地建设。三年以来,全市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增加7740平方米,一座座宽敞明亮、整齐划一的司法所振奋人心,司法所长腰杆儿硬了、底气足了。 在业务用房达标的基础上,信阳市司法局提出,全市司法所要做到标识标牌、工作制度、功能区域“三统一”。各县、区统一制作标识标牌,从材质选择、悬挂位置和印刷标准等方面统一规划,树立司法所严谨规范外部形象。同时,各县、区统一规能室设置,重点规范人民调解室、舒心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的设置与布置,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以“有位”促进“有为” 在信阳,随着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持续推进,司法所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了“有为就有位,有位更有为”的良好局面,促进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创新发展。 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是司法所的首要职责和长期的中心任务。今年以来,信阳市共调解案件6208件,调成5924件,调成率95%,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司法所长为乡镇(街道)法治审核、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能够促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信阳全市司法所共为辖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等提供法律咨询218件次、法律建议493条,参与重大涉法涉诉事件处理30起,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1156份,审查行政机关合同358份,开展送法下乡活动350场次,协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2595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率100%,推动了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结合”,提升了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同时,信阳市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信息主渠道,采取“线上接收+线下处理”相结合的模式,印发法律顾问名片,建立“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设立法律顾问服务办公室,确保每天都有法律顾问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面对面为群众解答问题,实现法律服务“全天候”“零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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