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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4 第14版:法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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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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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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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根据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豫0811民初296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将被执行人阴占彬名下车牌号为豫L9B223号长安牌汽车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淘宝司法拍卖网。联系电话:19839122625(翟法官)。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根据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豫0811民初1795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将被执行人张磊位于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市二建家属院3号楼301号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淘宝司法拍卖网。联系电话:1983912111(张法官)。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冯长路:本院受理原告常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702民初26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王红梅:本院受理原告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李锋、任丽丽、田华宇、赵彦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詹华:本院受理原告上官拴民与被告詹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202民初34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詹华:本院受理原告李向华与被告詹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202民初3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高家珍:本院受理原告李君梅诉你收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82民初1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郭杰:本院受理原告陈留祥诉被告郭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104民初256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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