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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4 第13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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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赁合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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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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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郑州市郑东新区御水谣足浴商务外环店 2018年7月1日我与贵公司共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我将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9号新芒果大厦3层的房屋出租给贵公司,贵公司自2020年12月起拖欠我租金,截至2021年6月2日贵公司共计拖欠租金达人民币36.5万元。我曾多次向贵公司催告,贵公司一直未予支付,贵公司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致使我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现我正式向贵公司通知:解除双方于2018年7月1日共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请贵公司在接到本通知后及时对解除合同的后续事宜与我进行沟通。 特此通知 通知人:肖彦社 联系电话:13027605557 2021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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