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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4 第11版:平安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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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司法局9条便民利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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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发布人:新乡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岳绍琪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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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新乡市司法局特制定以下9条便民利民措施。 一、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规范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运行,提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实现法律援助服务“掌上查、掌上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大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贯彻落实《新乡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单位及时编制、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市实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深化“法援惠民生”活动。健全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提供精准援助服务;加强农民工欠薪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四、减免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服务费用。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众,减、免公证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司法鉴定费用,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办得了事情,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开展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活动。 五、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预约和上门服务。公示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热线为老弱病残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让当事人少跑腿、少费时、少开支。 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根据不同社会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社区活动,加大乡村普法力度;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到2021年年底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至8名“法律明白人”, 服务法治乡村建设。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八、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稳定迎建党百年”专项活动,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九、建立完善“互联网+村(居)法律顾问”模式。扩大村(居)法律顾问服务面,推动村(居)法律顾问与村(格)警务室联动协作,组织律师服务团或律师事务所对口支援律师资源不足的地方,年底前全市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比例达到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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