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1-06-04 第11版:平安新乡
| 大 | | 中 | | 小 |
|
|
47项便民利民措施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
新乡市公安局18项便民服务举措 |
|
作者:发布人:新乡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朱向阳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201 |
|
|
|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便民、利民、惠民的实际行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新乡市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研究出台了18项便民服务举措。具体服务承诺如下: 一、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居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无须到户籍地派出所,可携带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在任意就近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需首先申报挂失)。省外居民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可异地受理。 二、压缩身份证办理周期。在高考、征兵等特殊时期,为急需用证人员开辟“快速通道”;身份证办理周期(从受理当日起到领证)由过去的40天压缩至30天以内。 三、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进一步简化户籍办理手续,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手续,全面落实全市“无门槛”落户政策。 四、提升出入境证件办理质效。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严格落实“只跑一次”制度,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业务时,确保申请人在同一接待窗口一次集中完成制证照片采集、指纹采集、申请材料提交、面见核查、证件缴费等全部申办手续。 五、开通车驾管业务社情民意“直通车”“车驾管微课堂”。依托河南交通广播交广领航App,对群众提出的涉及新乡市机动车登记上牌,驾驶人考试、补证、换证等相关业务进行答疑解惑,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咨询服务。 六、推出车驾管业务自助办理及社会化服务。在市区建成3个24小时自助车管所,提供11类车驾管业务自助办理,受理、缴费、出证快速自助办结,避免上班人员请假到车管所排队办理。开展警邮、警保、警银、警企等多方合作,借助邮政、保险、银行、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检测站等社会服务网点代办车驾管业务。 七、拓宽公安交通违法罚款处理及缴费渠道。全面推广使用交管12123支付宝小程序处理交通违法及缴纳罚款,进一步方便群众处理交通违法事项。 八、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2021年,在现行法定文书送达和告知通知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事故处理告知服务渠道,群众可通过12123互联网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支付宝小程序,实时查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 九、实行旅馆业、公章刻制业行政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全面实行旅馆业、公章刻制业行政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由负责审批的公安机关一次性告知“审批许可依据、法定开办条件、材料提交清单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申请设立旅馆、公章刻制业从业单位的行政相对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交告知承诺书规定的相关手续材料,并书面承诺(签字盖章)符合法定开办条件的,即可获得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审批。 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公安电子证照。在全市范围逐步推动落实“省内居民使用电子居民身份证在市内网吧办理上网实名登记”“市内交通警察经核查省内机动车及驾驶员的电子机动车行驶证、电子机动车驾驶证,对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等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方便群众出行。同时,河南省户籍人员在入住新乡市内旅馆时,如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可通过“电子证件”、“豫事办”手机App、“河南警民通”手机App、“电子证件系统”微信公众号或“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向旅馆前台人员出示本人电子居民身份证,由工作人员核对后即可入住,为群众住宿提供方便。 十一、升级完善特殊群体窗口服务。为老年人(60周岁以上的公民)、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设立优先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牌照和驾驶证、出入境证照“绿色通道”。为老年人缴纳证照工本费提供多种选择,继续保留现金、银行卡等传统缴费方式。各派出所为辖区行动不便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上门服务。 十二、逐步推广使用公安一体化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在高铁站、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单位等位置,逐步推广使用公安一体化自助服务终端设备,进一步方便群众开具临时身份证、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以及自助办理交管业务等。 十三、优化全市公安政务服务窗口评价渠道。依托河南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适时开通全市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好差评”评价渠道,方便群众对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办件情况进行评价。 十四、拓宽监管场所律师及在押人员家属会见预约渠道。律师及在押人员家属可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登录“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及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等方式进行会见预约,监管场所明确专人每天进行回复、办理;每周二、周五邀请法律援助律师到市看守所为来访群众提供律师咨询服务。 十五、推行群众申请刑事复核、国家赔偿案件“只跑一次”服务。法制部门接待群众申请刑事复核、国家赔偿案件时,受理、告知一次性完成,群众可随时通过电话联系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十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广大民警、辅警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落实“五必访、五必进、全覆盖”,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十七、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严打涉众涉企违法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整治企业周边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十八、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零容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为重点,严打严防各类刑事犯罪。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