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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05-26
2021-05-26 第08版:特别报道 大 |  中 |  小 

水检携手 共护鹰城绿水悠长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文特约记者陶赴京通讯员赵军伟/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350
    平顶山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河长办主任赵庆民(左三)将感谢信送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右二)手中。
    沿河生态廊道风景宜人
    全流域综合治理后的湛河成为“四水同治”样本
    市民乐享亲水生活
    碧波荡漾、绿意盎然的白龟湖
    实施生态水系工程,北汝河新增水面近万亩
    5月的白龟湖畔,水清树绿,游人如织。湖面上,水鸟嬉戏;碧波间,鱼翔浅底,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如画风景让人流连忘返、陶醉其中。
    河湖水更清,生态景更美,得益于平顶山市依法治河的有益尝试和生动实践。
    近年来,平顶山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遵循,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建设平安、健康、美丽、文化、幸福河湖目标,把落实河长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河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从“有名有实”走向“有力有为”。同时,把深化“河长+检察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合力、提升河湖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实践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新机制,河长制工作与检察公益诉讼深度融合、携手并进,“河长+检察长”制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成效、治理成效、社会成效。
    大美鹰城,河湖安澜,成效斐然。去年,平顶山市成功创建为国家节水型城市,河长制考核位居全省先进位次,郏县受到国务院河湖长制督查激励,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建制提效 实现河湖治理有力有为        
    平顶山市地处淮河流域沙颍河、洪汝河水系上游,境内河流共有190条,水库169座。过去,由于水资源短缺,缺乏系统治理出现侵占河道、水源涵养区被干扰、水生态空间被压缩等现象,水生态环境较为严峻,河湖治理和保护任务艰巨繁重。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我们扛牢扛稳新时代治水兴水责任,坚持高位推动、建制提效、压实责任、强化督查考核,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守护河湖安澜的责任感,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动河长制走深走实,实现名实相副,让水资源更好地服务发展、造福人民。”平顶山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河长办主任赵庆民说。
    建立河长巡河机制。建立健全月度水质清单、工作清单、问题排查清单“三个清单”制度,推动定期巡、经常盯、从严管、督到位成为常态。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巡河调研20余次,下发总河长令两个,多次召开推进会、协调会和河长述职会,带动各级河长巡河7.2万次,推动河长制落地落实。建立依法治水机制。在谋划完善河长制“3+8+14”(3个总体方案、8个专项方案、14个保障制度)总体布局基础上,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43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制定出台《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道保护条例》,并将《节约用水条例》列入2021年度立法计划,为河湖管护提供法治保障。建立举报监督机制。公布热线电话,及时受理河湖举报事项,逐一解决销号。去年以来,省级转交涉河举报54件、市级62件,已全部办结。建立督导推进机制。成立5个市级督查组,通过暗访检查、随机抽查、无人机航拍、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涉河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去年以来,市河长办暗访检查47次,下发通报两期,列入水利部和省、市河长办清单的149个问题已全部清理销号。
    为持续改善河湖生态面貌,该市还强力开展了“四大行动”。
    清河行动。将“清四乱”作为河湖管理的日常工作,累计清除河道垃圾9.28万立方米,清理河道1225.63公里,平整河床208公里,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河道采砂规范行动。坚持疏堵结合,已批复采砂规划6个,发放许可证4个,开展生态修复型采砂试点3个;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破获涉砂刑事案件17起。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行动。21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城区污水全部接入纳污管网,在小城镇建设污水处理厂83个。投入8.5亿元,对沙河、灰河、北汝河、荡泽河进行全面治理。全市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
    水生态修复行动。结合国土绿化,规范推进河道生态廊道建设,完成造林19.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平方公里,全市湿地面积52.8万亩,湿地保护率达65%,湛河成功入围全国第二届寻找“最美家乡河”最终参评河流。
    如今的平顶山,190条河流全部有了河长,2380名河长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全市所有河流、水库和主要渠道等全部纳入各级河长监管范围,河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实现有力有为、名实相副。
水检携手 全面守护河湖安澜
  “堆了多年的垃圾被清除走了,我们老百姓心里也敞亮多了。”位于鲁山县琴台办事处贾王庄村三里河河道附近的村民高兴地说。
    去年10月,鲁山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和鲁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在联合巡河时发现,贾王庄村三里河河道附近树林中垃圾渗水流入外环境,污染周边环境,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经多方调查后,平顶山市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分别向辖区内基层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职责。在检察机关、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去年11月,堆积长达20多年的“垃圾山”终于被搬走了。
    这是该市立足“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合力开展依法治水、全面守护河湖安澜的一个缩影。
    2019年以来,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会同市检察院,借鉴在最高检察院和水利部的领导下,省检察院、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河长制办公室倡议发起、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的沿黄九省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实践探索形成的“河长+检察长”制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实践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新机制,开启依法治水新篇章。
  “2019年我们就率先在全市推行‘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助力河湖生态保护工作模式,有力促进了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互促共进、协同发力,合力解决水生态建设保护重点难点问题,有效破解了河湖生态治理难题。”平顶山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河长办副主任李冠华说。
    建立协同机制。自2019年以来,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协同推进全市河长制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了联席会议、联络员等协同机制,促进了行政执法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有效衔接;2020年,市改革办、市河长办又与市检察院会签了《全面深化“河长+检察长”制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全面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河长制工作与检察公益诉讼深度融合,携手并进。
    联合巡查“清四乱”。按照全国河湖“清四乱”工作的安排部署,市河长办和市检察院先后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协同开展河湖“清四乱”巡查活动的通知》《携手“清四乱”保护沙河(平顶山段)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召开了全市河湖“清四乱”工作推进会,推进巡查常态化,把河里、岸上统筹管起来,制定了“半月督查、每月巡河”的工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和水利等部门的人员,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发现、集中查办、集中消除一批影响该市河湖生态环境的“四乱”等问题。
    明确职责分工。对于发现的问题,市河长办强化督导协调,统筹解决;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等举措推动相关部门履职、问题化解。
    河长遇上检察长,产生了良好的“化学反应”。据平顶山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陶赴京介绍,去年至今年4月底,该市共开展市级联合督查、暗访巡查300余人次,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近百起,下发检察建议书90余份,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让检察力量注入河湖保护管理,相关部门与属地同向发力、依法治河,促使一批难度较大、遗留时间较长的河湖‘四乱’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平顶山市河道管理处主任胡宏立深有感触地说。
    “目前,我们和水利部门已探索建立了重点工作协同推进、重大问题联合督办、公益诉讼双赢共赢等机制。下一步,我们要发挥检察专业优势,在法律咨询、证据收集等方面提供司法支持,强力推进‘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做深做实,为大美鹰城河湖安澜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平顶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风欣表示。
深化协作 开创依法治水新局面
    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的白龟湖是市区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也是南水北调的调节水库之一,被誉为鹰城人民的“大水缸”。但是在保证全市人民吃水、用水的水系沿线,一直存在围网养殖、非法捕捞等现象,既破坏了白龟湖渔业生态环境,又危及白龟湖的水质安全。
    去年5月,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经多方合议,由市检察院将此案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立即展开行动,经过前期的缜密调查,证据固定,依法向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立即履行监管职责,对白龟湖水域存在的围网、虾笼依法进行清理;对禁渔期、禁渔区内非法捕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大对辖区内水域水上巡航和陆上巡查力度,确保全市渔业资源的绿色发展,推进水域生态建设。
    接到检察建议后,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履职,对白龟湖水域全境进行了拉网式巡查,有效打击了水库的非法捕捞现象。
    “这只是‘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延伸的一个典型事例。”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市河长办副主任李丽萍介绍说,以前“河长+检察长”制仅仅是河长办与检察机关的协作,而今已扩展为河长制成员单位与检察机关的全面协作,打出依法治水“组合拳”,开创依法治水新局面。
    目前,平顶山市不断创新完善“河长+检察长”工作模式,成立了由市副总河长、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市检察院检察长为副组长,检察院和河长办等15个单位为成员的“河长+检察长”制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工作。
    明确工作责任。河长主要负责组织领导河湖管理和保护,牵头组织河湖突出问题依法清理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检察长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协助河长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支持、监督成员单位在河湖管理中依法行政、全面履职。“河长+检察长”制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河湖治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接受河长的领导,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河长+检察长”制联络办公室承担“河长+检察长”制运行的日常协调、组织、监督等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河长办及成员单位行政执法信息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建立问题线索向检察机关及时移送机制,建立调查协作和检测鉴定技术支持机制,建立联合专项整治机制。
    强化督导督察。该市持续强化对各县(市、区)深化“河长+检察长”制运行效果的督导督查,督促各级河长、检察长切实履行责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提升“河长+检察长”制工作成果。
    实行法治考核。将“河长+检察长”制建设、运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在水利部门的支持协作下,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见效,全力维护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安全,努力让每个河湖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为保护鹰城蓝天碧水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平顶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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