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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9 第04版:政法前沿 大 |  中 |  小 

正阳县法院:执行干警上门送执行款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周惠通讯员于游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1
    本报驻马店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周惠通讯员于游)近日,正阳县法院执行干警李伟等放弃中午休息时间,驱车数十里,为该县吕河乡胡庄村七旬老汉陈某文送去了执行款。陈某文手捧18716元执行款热泪盈眶,连声道谢。
    2015年4月28日,执行申请人陈某文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发生交通事故,李某某拒不支付赔偿费用,陈某文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18716元给付义务。陈某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李某某以长期在外打工为名,躲避法院执行。李某某是郑州巩义人,执行干警多次驱车前往李某某家中,均无法找到其的下落。
    执行干警一方面积极寻找李某某的下落,另一方面通过公安机关、银行等部门调查李某某的身份、存款等状况,并找到李某某的妻子做思想工作,向她阐明事理:
如不赔偿一旦被强制执行,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即使以后支付了赔偿款,其信用上将终身有信用污点,将会对以后的工作和生活有不利影响,影响其子女考学录取、考公政审等。李某某的妻子终于同意协助法院做丈夫的工作,并将赔偿款18716元送到法院。
    执行干警收到执行款后,考虑到陈某文的子女常年在外务工,其年事已高且腿脚不便,就将执行款专程送到陈某文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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