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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第05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点亮法治明灯 守护祖国未来

作者:□陈卫军 储涛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48
人物名片
    唐韬涛,女,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2011年,唐韬涛进入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反渎、公诉、未检等部门工作。她曾荣获“河南省青年卫士”、全市检察机关“检察之星”“十佳公诉人”“未检业务标兵”称号,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从检10年来,唐韬涛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00余件,无一错案。2019年,在办理某外国人性侵害未成年女性案件中,她当庭提出适用驱逐出境的建议被依法采纳。在办理孙某盗窃案时,她层层剥茧,发现一条电信诈骗案件线索,引导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300余名,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在办理教师刘某涉嫌强奸一案中,她联合心理老师12次对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使长期多次遭受性侵害而精神抑郁甚至轻生的被害人打开了心扉。对52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通过考察期后,他们均顺利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
    唐韬涛常说:“未检是个良心活,既要遵国法,也要顾情理。”办理16岁女孩刘某盗窃案时,她帮助刘某纠正不良习惯,修复家庭关系,提出附条件不起诉,联系心理老师和家属,在心理辅导的同时进行亲职教育,经过11个月的努力,刘某的思想行为、价值取向发生了大反转,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那天,刘某和家人感动得热泪盈眶。
    唐韬涛既有如水的柔情,更有如山的坚毅。在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时,她会同公安机关制订了严密的侦查方案,深入调查走访,查证张某的犯罪事实。最终,法院审理认定,张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为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和救助,唐韬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联合社会力量,深入学校、社区讲解法律常识,开展法治讲座80余场,数万人接受法治教育。她主导拍摄的预防校园性侵短片《坏孩子的天空》,被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优秀微电影”。
    唐韬涛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心得体会中写道:“我愿做一名引路人,给孩子们点一盏法治的明灯,看着他们向着光明奔跑的样子,他们就是祖国未来的样子,就是法治中国、幸福中国、美好中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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