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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04-13
2021-04-13 第02版:要 闻 大 |  中 |  小 

初心之践为民之诺

——2021年全省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清单一览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荆锐/文宁晓波/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031
    发布会现场
    昨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1年全省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新闻发布会提出,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围绕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立足各自职能,各自推出了今年所要办理的具体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共40项。
省法院
    ①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省法院依托12368热线电话,集中受理有案不立、控制立案、拖延立案等投诉,经查属实的,督促及时立案并严肃问责。
    ②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诉讼服务工作。诉讼服务中心保留传统服务方式,做到老年人、残疾人等进门有人接待、办理有人陪同;改造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不让智能工具给老年人等参与诉讼造成障碍;对因行动不便、不能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事务的,通过电话预约、服务上门等。
    ③提供律师“一码通”服务。开设律师专门通道,安装智慧身份验证系统,方便律师快速进入人民法院办理各类诉讼事务。
    ④加强和规范院庭长监管职能。院庭长带头办理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提审“三类案件”。对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疑难、复杂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四类案件”,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立案、审判全流程识别标注,确保监管有据、有度、有效、有痕。
    ⑤深化审级监督职能。全面落实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申请再审案件公开听证制度,防止“程序空转”、久审不结。
    ⑥切实提高司法效率。运用审判管理系统和司法大数据,强化、实化个案的审限管理,对超过法定审限未结案件实行智能化管理、逐案督办。
    ⑦全力攻克久执未结案件。对申请执行人提供明确线索、有财产但长期未结的涉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等执行案件,实行省法院挂牌督办,逐件限期执结。
    ⑧坚持做到信访案件件件有回应。中、基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公布院领导、执行局(庭)长接访值班表和值班电话,常态化开展院领导接访、执行局(庭)长接访,加强释法说理,促进息诉罢访。
    ⑨让更多群众了解、参与、监督司法。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常态化开展“邀请群众进法院”活动,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可感受。
    ⑩建立诉讼服务水平评价系统。完善诉讼服务线下线上“好差评”系统,当事人或律师可即时对法院诉讼服务进行评价。
省检察院
    ①深化件件回复,领导带头办信。全面推开三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申诉案件,深化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②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适用。
    ③打造涉农检察新品牌。开展农用地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配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健全“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打造涉农检察新品牌。
    ④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对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
    ⑤主动告知被侵权人诉讼权利。全面推广主动告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制度,保障被侵权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
    ⑥推动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进行更换改造,加强日常管理养护,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⑦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编发一批典型案例,推动健全相关机制,共同防范和惩治“假官司”,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⑧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调卷审查一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依法监督纠正一批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滥用执行措施案件,依法查办一批执行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件。
    ⑨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听证尽听证”。
    ⑩公开发布检察业务数据。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数据,同时发布典型类案,及时预警预防。
省公安厅
    ①升级完善特殊群体窗口服务。为老年人(60周岁以上的公民)、残疾人特殊人群设立优先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等,保留现金缴费方式。建立针对居住在偏远地方和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委托亲属代办模式。
    ②居民身份证实行“省内通办”。群众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无须到户籍地派出所,可携带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在任意就近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需挂失申报)。
    ③压缩身份证办理周期。将居民身份证件的办理周期(从受理之日起到领证之日)由过去承诺的40日(自然日)压缩至30日。
    ④实行特种行业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实行旅馆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由负责审批的县(区)公安机关一次性告知“审批许可依据、审批事项名称、法定开办条件、材料提交清单及办理期限、监督和法律责任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⑤拓宽公安交通违法罚款处理及缴费渠道。2021年底前,开通交管12123支付宝小程序处理交通违法及缴纳罚款功能。
    ⑥开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
    ⑦建立车驾管业务社情民意直通车。在河南交通广播交广领航App上,建立全省车驾管业务社情民意直通车,对群众提出的涉及机动车登记上牌等相关业务进行答疑解惑。
    ⑧逐步推广使用公安一体化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在高铁站等位置,逐步推广使用公安一体化自助服务终端设备,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⑨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公安电子证照。2021年底前,在全省范围推动落地“省内居民使用电子居民身份证在省内旅馆办理入住登记”等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对“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⑩深化河南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开通全省所有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的“好差评”评价渠道,方便群众对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办件情况进行评价。
省司法厅
    ①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职能定位,推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扩容升级。
    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指导各地、各部门编制、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省实施。
    ③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健全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精准法律援助服务,持续加强农民工欠薪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④大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大力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加大乡村普法力度,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到2022年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8名“法律明白人”。
    ⑤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
    ⑥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有效拓宽行政相对人之间、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争议纠纷的解决途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⑦健全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
    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省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稳定迎建党百年”专项活动,及时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⑨扎实推进狱(所)务公开。健全完善监狱长、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公开接受群众咨询。
    ⑩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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