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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1 第16版:政法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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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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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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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鹰实业有限公司、河南华锦商贸有限公司、史宏宇: 本会受理的李志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二案〔案号:平仲裁字(2020)第025、平仲裁字(2020)第02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大香山路交叉口西北角中房集团二楼)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报请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定于2021年6月11日9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顶山仲裁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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