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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1 第09版:天平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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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破产审判质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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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王建芳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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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营商环境应当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破产作为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建设优良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展如何?如何帮助企业解难题、渡难关?如何依法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日前,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接受了河南法制报记者的专访。 问 请您简要介绍一下2020年河南法院破产审判的总体情况。 答:2020年,河南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破产案件1222件,审结1409件;其中新收、审结进入实质破产程序的案件数量分别为515件、666件,分居全国法院第六位和第五位。共清理企业债务1100余亿元,其中金融债权307亿元;清偿债权390余亿元,其中职工债权52亿元,体现出破产审判在公平清偿债权、防范化解重大债务风险、保障基本民生等方面的积极意义。 问 破产审判的专业性很强,需要专业化队伍作为保障。在加强专业化建设方面,河南法院去年做了哪些工作? 答:破产审判涉及多门法律学科,需要平衡多方利益、协调多项事务,对破产法官和管理人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都很高。河南法院在加强破产法官和管理人队伍建设方面一直在努力。2020年,河南省高法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正式组建运行,着力加强对全省法院破产审判的业务指导,是为数不多的成立破产审判庭的高级法院之一,全省9家中级法院也成立了专门的破产审判庭,基层法院普遍实行破产案件专门庭室或固定法官办理。 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在业务调研、工作规范、学习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动作频频、成效明显。本届两会我还提交了关于设立郑州破产法庭的提案,希望能够推动破产审判专业化再上新台阶。同时,我们在加强管理人队伍建设方面也下了很大功夫。2020年,许昌、南阳等8市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省高法还出台了规范管理人工作的意见,对在办长期未结案件超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停止分案,对数家管理人依规惩戒,全省法院对管理人的支持、管理和监督更加有力。 问 对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来说,最希望的是及时、充分地获得清偿,河南法院在这方面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是破产法最为重要的价值目标之一。为使债权人的权利能够更快更全面地实现,河南法院采取切实措施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债权清偿率。在缩短办案时间方面,去年全省法院清理3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125件,3年以上未结案件基本清理完毕;严格落实简繁分流机制,2020年审结的简单破产案件平均审理用时仅50余天。2020年审结的近3年新收案件平均审理用时缩短至441天。 在提高债权清偿率方面,河南省高法首先是把促成更多企业重整、和解成功作为重点,加强对重整案件疑难问题的研讨,推广省内外法院好的经验,跟踪指导重大案件,全年115家企业重整、和解成功,较2019年增加3倍,其中包括莲花健康、大用实业等48家亿元以上规模的企业;其次是最大限度提高资产处置收益,对企业土地、厂房、设备等整体出售,优先通过网络平台拍卖,2020年破产财产网拍变现53亿余元。2020年全省破产案件总体清偿率34.8%,较2019年提高一倍有余,债权人权益得到更充分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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