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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5 第14版:政法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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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公安局湛河分局 |
严查非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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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陈林丁笑笑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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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陈林丁笑笑)近日,平顶山市公安局湛河分局积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各村、居委会、社区,开展禁放烟花爆竹主题实践宣传活动,不断加大对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日前,湛河分局轻工路派出所、曹镇派出所民警主动出击,先后查处两起非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2月12日17时许,轻工路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新华路湛河桥南侧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后备厢门打开,有人正在销售烟花爆竹。民警在面包车中查获两箱和24桶烟花爆竹,依法对销售者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经查,李某在2017年曾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同日18时许,曹镇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曹镇乡某村超市经营者秦某非法储存烟花40盒、爆竹16挂,遂依法对秦某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连日来,湛河警方大力开展禁放烟花爆竹管理和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使禁放理念深入人心,在辖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对于违规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管理规定,从现在开始,从每个人做起,共同营造安全、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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