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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0 第16版:法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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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催促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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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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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建筑公司: 你司负责施工的学府雅居8#、10#、12#楼,2020年9月底无故停工。2020年12月23日我司已拨付120万元,但贵公司并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需完善的工程。下笔工程款待贵公司工程量完成后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我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及26日已告知并催促贵司尽快复工,贵公司表示马上复工,但仍未复工已严重违约。请贵公司及时组织施工人员、材料、机械等,在2021年2月18日前复工(2021年1月20日已书面送交复工通知函),停工期间工期的损失我公司保留相关权利,如逾期复工我司将从2020年12月23日起计工,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等责任由贵公司全部承担。 特此通知。 平舆县鑫隆源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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