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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02-10
2021-02-10 第11版:平安鹤壁 大 |  中 |  小 

“三个三”工作法护航民营企业行稳致远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王亚楠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991
    近年来,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树牢“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的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鹤壁市检察院的要求,坚持“三个三”工作法,为民营经济发展、“六稳”“六保”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
1把握“三个维度”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
    改变思维定式,提升政治高度。鹤壁市山城区民营经济占比达6成,吸收就业人口达7成,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准确理解保护民营企业就是服务“六稳”“六保”的重大意义。坚决纠正“重打击、轻保护”“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的错误理念,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
    突出基层实际,调整着力角度。结合辖区小微企业多、就业人员多的特点,该院党组将为民司法、办好涉民营企业案件作为突破点,要求每一名检察官把“小案”当成“大案”来对待,讲好“小案”背后的“大政治”,维护好“大民生”。通过多办、办好典型案例,起到良好的司法服务效果。
    注重工作效果,拓宽保护广度。该院党组先后组织10余次“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大家谈”会议、法学沙龙、观看典型案例视频等活动,拓宽干警眼界和思路,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有可为,也应当有所作为,提升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服务企业的能力。
2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丰富司法方式
    坚持打击不放松,营造安全营商环境。该院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11条执法司法标准、省检察院30条意见和市检察院12条措施,持续抓好“挂案”清理,严厉打击侵害民营经济犯罪。该院成立专案组,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成功办理了涉案3000余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被侵害民营企业追回损失500余万元,走访企业时,被侵害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根本没有想到检察机关能把损失挽回;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快打击了长期欺行霸市的陈某、张某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彰显打击黑恶势力决心的同时,让众多个体商户重拾信心;疫情期间坚持依法规范办案,仅用两天时间办结两起贩卖假冒口罩案件,保护了守法经营企业和经销商的合法利益。
    坚持保护同步行,释放温情司法力量。3家小微企业负责人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办案专班实地了解得知企业刚复工复产,如果提起公诉,处境更加困难,上百名职工将面临失业。特别是外贸型企业,负责人一旦被判处刑罚,苦心经营10年的海外市场将彻底失去。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该院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对3家企业及责任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案件办结后,3家企业均反映销售额已超过去年同期。此外,探索建立事前磋商程序,与环保部门到企业现场办公,在不停产的条件下化解企业污染问题,达到法律效果和经营效果的良好统一。
    坚持服务提质效,构建和谐检企关系。该院构建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点对点”驻派民企机制,实现辖区30家主要企业检察“服务管家”全覆盖。建立民营企业维权“绿色通道”,与辖区各镇、街道搭建“检民通”视频接访系统,在全区矛盾多元化解中心开设“一站式”检察窗口,全天候接待企业家反映诉求。梳理制作复工复产后企业主要法律风险点宣传页,深入企业开展民法典、劳动合同法专题宣讲,落实好普法责任。
3做到“三个结合”进一步提升司法效果
    与检察建议相结合,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涉税案件中的3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向该院反映小微企业存在融资、用工、用地等方面的困难,该院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专题调研报告,向区财政、金融、人社、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区创建新时代民营企业“两个健康”推进会上对该院提出表扬,专门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在办理鹤鸣湖沿岸企业污染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该院经多次实地走访,向区卫健委、区畜牧局发出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彻底解决了污染管辖权问题。
    与典型案例相结合,宣传履职办案好成效。在某企业负责人郝某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中,该院适用取保候审、不开警车取证、下班后走访调研和向省检察院、市检察院汇报把关的方式妥善办理,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最终决定对郝某某做不起诉处理,确保企业“不倒”、经营“不跨”。该案被最高检评选为“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毒品犯罪检察治理”典型案例,办案做法先后被省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副检察长阎兴振批示表扬。
    与提升形象相结合,展现检察机关新作为。该院先后两次开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企业家座谈会3次,作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先进法院先后接受市、区人大和区政协专项视察,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通过一系列的努力,该院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在全市基层院保持领先,在全区高质量发展城市建设工作评议活动中排名全区第二,为鹤壁市保持全省营商环境排名前三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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