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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8 第08版:法治现场 大 |  中 |  小 

法官善意调解被告鞠躬致谢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赵晓东范辛亚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43
    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赵晓东范辛亚)“感谢法官和法官助理,你们的公正和耐心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情,你们的建议我一定牢记心中,谢谢!”1月14日下午,在新野县法院二楼审判庭内,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成功调解,被告当庭履行全部赔偿款,并以鞠躬的方式对调解此案的民事速裁团队的员额法官范辛亚及法官助理王汉佳表示感谢。
    2020年8月24日,在新野县某路段交叉口东50米处,被告韩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与原告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宋某受伤。经新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因事故导致原告两颗门牙受损需治疗。原告到口腔医院治疗支出门诊医疗费26763.23元、交通费800元,共计27563.23元。原告宋某将被告韩某诉至新野县法院,请求被告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诉讼费。
    承办法官范辛亚在接到此案后,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当面交谈等方式对双方进行法律问题释疑和调解。特别是针对疑问较多的被告,范辛亚每次都用耐心细致的态度和通俗易懂的语言答疑解惑,最终原告作出1000元让步,被告当庭履行。案件调解成功后,范辛亚对被告进行了善意提醒,被告深受教育并鞠躬致谢,使该案实现了调解结果情理法的融合,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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