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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4 第15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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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志刚:让青春在执行路上闪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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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丁清凌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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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丁清凌)靳志刚,男,汉族,198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自2006年进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后,先后在法警队和执行局工作。在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中,2020年,靳志刚共计收案381件,执结342件,结案率达到89.7%。他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在2018年9月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执行无小事,真诚化纠纷。 在工作中,靳志刚善于听取当事人意见请求,将生硬的法律条款,化成百姓听得懂的生活语言,对当事人进行案件分析,使当事人坦然接受,心服口服。在执行魏某和皮某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魏某享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探视权,也承担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义务,但魏某和皮某未在同一城市生活,魏某探视往往不能实现,不愿支付抚养费。靳志刚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化解矛盾,协商结案。 2020年7月2日7时多,靳志刚接到新乡市公安局南桥分局的电话,称被执行人王某在新乡一宾馆被民警发现。接到通知后,靳志刚立即和同事驱车赶往新乡市,对被执行人王某进行拘传。当日要返回南阳,靳志刚连午饭都来不及吃,下午5时许才在路边吃了碗烩面。当晚8时许,涉及王某的两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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