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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1 第15版: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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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债权催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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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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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新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下列债权名单中所涉及的债权【含债权本金、利息及复利利息,复利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进行公告催收。请有关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履行代偿责任(担保责任的范围依合同、借据等约定)。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否则我社将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单位:人民币/元) 新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1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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