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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01-08
2021-01-08 第06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河长+检察长”同巡河共同守护辖区河流生态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程玉成通讯员王春霞赵揢/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18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程玉成通讯员王春霞赵揢/文图)2020年12月28日,项城市委副书记、市长,项城市总河长、沙颍河县级河长王富生与项城市检察院检察长周威到沙颍河东方办事处责任段,开展协作巡河(如图),以实际行动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沙颍河项城段是淮河上游重要支流,是周口地区通江达海的主要河道,发挥着河运、排涝、灌溉、生态涵养、淮河上游污染防控等重要作用。
    王富生、周威一行来到沙颍河东方办事处责任段,深入了解该河段水质、水域环境情况,重点对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项城港建设及非法养殖采砂私设码头治理情况、城市污水处理排放情况进行巡察。
    王富生强调,一要加强沟通配合。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实现河长办和检察机关双方信息充分共享,加强内外沟通协作。二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市检察院、市河长办要积极开展联合督查,督促各职能部门精准履行监管职责,落实涉河涉水领域两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无缝连接。三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拓展公众参与监督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长效推动提升该市河流治理与管护水平,努力把该市打造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宜居城市。
    周威表示,项城市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部署精神及《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形成河流保护工作合力;充分履行检察职责,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多种途径,依法打击非法养殖采砂私设码头、破坏河堤、堆放倾倒固体废弃物等涉水涉河违法犯罪,遏制破坏水资源、河流生态环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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