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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2 第15版: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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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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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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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0105执16006号张斌:本院已立案受理张强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豫0105民初2028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们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张强于2020年12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0105执16006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决定书、执行裁定书,限你们于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履行(2020)豫0105民初2028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依法执行本案。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李桢磊:本院受理原告靳秋丽诉李桢磊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191民初139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1702民初10792号赵永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预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1702民初10790号张爱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预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1702民初10786号徐松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预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1702民初10762号陈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预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1702民初10741号马寒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预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1702民初10739号胡大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预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1702民初10735号张红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预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张二怀:本院受理原告申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702民初9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21年01月04日10时至2021年03月0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新郑市龙湖镇107国道东侧富源花园6号楼3单元702号房产(产权证号:2017-0023379)进行公开变卖活动,详情详见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14.VCTlyj,户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21年01月04日10时至2021年01月0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豫AE1C99奔驰牌小型越野车一辆进行首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详见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14.VCTlyj,户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21年01月04日10时至2021年01月0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新郑市人民路西段455号2号楼1单元6101房屋(权利号码:0001806)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详见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14.VCTlyj,户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21年01月04日10时至2021年01月0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豫A6B612小型轿车一辆进行首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详见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2?spm=213w.3065169.courtList.814.VCTlyj,户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徐建党:本院受理原告王秀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928民初50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此下:被告徐建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秀合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2020年7月17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被告徐建党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潢川县人民法院公告程红军:本院受理原告余福兵诉被告程红军、贾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1526民初3449号判决书,被告程红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从2018年1月26日至款清之日)。逾期不还,被告贾建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程红军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潢川县人民法院公告卞新兵:本院受理原告舒连海诉被告卞新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1526民初3279号判决书,一、被告卞新兵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舒连海借款70,000元及利息(利率按月利率1.5%计算,从2019年8月6日至款清之日);二、被告卞新兵于本判决十日内偿还原告舒连海利息38,900元;案件受理费2,478元,由被告卞新兵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潢川县人民法院公告付宜新:本院受理原告舒连海诉被告付宜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1526民初3282号判决书,被告付宜新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舒连海借款250,000元及利息(利率按年利率20%计算,从2017年9月7日至款清之日);案件受理费5,050元,由被告付宜新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巩义市人民法院公告杨于瑶:本院受理原告刘书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0)豫0181民初4839号民事判决:一、被告杨于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书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4月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4%计算);二、驳回原告刘书高的其他诉讼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天合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对河南天合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的临街商业用房进行了首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已流拍,本院拟对其房产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河南天合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许昌县瑞贝卡大道与仓库路交叉口(丽景新苑C1号楼)东起1-2层102-202号临街商业用房,许县房权证许昌县字第A0021879号,建筑面积:219.57㎡。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河南天合房地产有限公司。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若对本院拍卖的有异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标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关注淘宝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或直接与本院执行二庭联系。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刘慧超:本院受理原告黄嘉宁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03民初2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颍县人民法院公告李赵龙、临颍县宏豫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东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122民初17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姜苏原、姜尧骞:本院受理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与被告姜苏原、姜尧骞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玉建与被执行人张宪国、冯学风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张宪国、冯学风所有的位于淇滨区黎阳路胜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3号楼东2单元4层西户的房产进行网上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12月18日后登录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看相关拍卖事项。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明俊与被执行人张明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明星所有的位于鹤壁市淇滨区黄河路南、嵩山路东阳光家天下小区18号楼东3单元2层西户的房产(产权证号:1301011350)进行网上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10月24日后登录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查看相关拍卖事项。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公告三门峡瑞泰置业有限公司、高秀萍(身份证号码41032219650704006X):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德桢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被告三门峡璃泰置业有限公司、高秀萍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1203民初10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一、解除原告杭州德桢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被告三门峡瑞泰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9日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二、被告三门峡瑞泰置业有限公司退还原告杭州德桢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保证金500000元,井向原告支付该款项从双方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解除之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被告三门峡瑞泰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德桢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20000元;四、被告高秀萍对被告三门峡瑞泰置业有限公司上述第二、三款中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驳回原告杭州德桢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325元,原告杭州德桢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担元,被告三门峡瑞泰置业有限公司、高秀萍负担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原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葛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关于丰先明与韩卫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对被执行人韩卫平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新华路中段北侧纺织品家属院(房产证号为:00014263号)房产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韩卫平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新华路中段北侧纺织品家属院(房产证号为:00014263号)房产一套。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及拍卖价格:对被执行人韩卫平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新华路中段北侧纺织品家属院(房产证号为:00014263号)房产,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议价,该房总价为212760元。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12.53平方米,合议庭意见:。以房产议价总额212760元的价格对该房屋进行拍卖,保证金为21276元,增加幅度每次为1500元。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或着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经法院确认后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届时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情况的,请直接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了解有关拍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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