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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2 第14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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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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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蔡向阳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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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商丘讯(河南法制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蔡向阳)近日,宁陵县检察院依法对河南省华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华某、孟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促使该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企业对此做法表示非常感激。 11月13日,宁陵县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受单位指派到河南省华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要求其按照相关要求减排停产。该公司负责人华某因喝酒对减排停产的要求表示抗拒,并厮打其中两名执法人员。销售部经理孟某及厂内4名员工抢夺另外两名执法人员手机阻止录音录像,最后造成两名执法人员轻微伤,损坏执法人员手机两部(经鉴定共8500元)。案发后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华某、孟某刑事拘留,12月9日向宁陵县检察院提请逮捕。 宁陵县检察院在提审华某和孟某时,二人愿意积极赔偿执法人员的损失,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院通过走访得知,如果让华某停产,会造成每天2000余元的经济损失,在华某厂里上班的贫困户就失去了生活来源。当地政府及村委出具了该企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脱贫致富的证明,20余名贫困户分别书写请求书。卷宗材料显示该企业经营数年中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处罚记录。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华某、孟某没有犯罪前科,并且已经深刻认罪悔罪,没有社会危险性,遂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沟通,经过做工作,最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宁陵县检察院针对华某在因刑事拘留导致企业停产停业,造成众多员工以及贫困户下岗的状况,对华某、孟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促使该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有效减少因人员下岗造成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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