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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12-21
2020-12-21 第13版:法治专题 大 |  中 |  小 

法 院 公 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000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0105执恢2630号刘健兵: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经支行诉刘健兵、王高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豫0105民初2383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刘健兵、王高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经支行于2020年12月4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将刘健兵名下位于二七区京广南路68号15号楼东3单元3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0801064800)房产查封。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105恢2630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上述房产以清偿债务。自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将依法执行本案。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王亮: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宏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105民初1581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北楼505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最后一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15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据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长葛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长葛轩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河南信达木业有限公司、张彦卿、王志业、张付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河南信达木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长葛市古桥乡南辛庄村厂房及设备进行评估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河南信达木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长葛市古桥乡南辛庄村厂房及设备【设备分别为:单通道刨花干燥机、砂光辅助线、加热炉、双面宽带砂光机(含砂光机电控)、环式刨片机、环式刨片机、箱式变压器、热风炉、进口环式刨片机、实验室剖面密度仪、环式刨片机、人造板设备主生产线、在线近红外水份仪(刨花板专业)、在线板坯秤(含远大显示器)、铺装机、锅炉本体及铺机、70T磅、生产线运输板带、滤油机、电焊机、锅炉离子罐、削片机、振动筛、筛环式打磨机、不锈钢反应釜、调控胶设备、天然气减压阀、空气压缩机、冷凝器、平面磨床、捷成磁铁器、水分测试仪、板坯秤、风机、螺旋上料机(含除尘设备)、火花探测仪6点、干燥管道及热油管道保温、变压器25KW、变压器1600KW、分选系统设备】。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河南信达木业有限公司。双方议价评估价格为42224640元,起拍价为38002176元、保证金2000000元、竞拍增价幅度为每次100000元。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经法院确认后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届时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详情直接登录我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户名:长葛市人民法院。
              长葛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关于长葛轩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优标置业有限公司、刘惠宇、刘惠霞、河南弘锦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对被执行人河南弘锦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人民路天下城5号楼西单元17-18层东户0317001号(证号:10012562号)房产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长葛市人民路天下城5号楼西单元17-18层东户0317001号(证号:10012562号)一套。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及拍卖价格:被执行人河南弘锦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人民路天下城5号楼西单元17-18层东户0317001号(证号:10012562号)房产,该房产评估市场价值价为1076300元,该房产建筑面积为236.56平方米,合议庭意见:房产评估市场价值价为1076300元。以评估价1076300元的基础上降价20%即861040元为起拍价进行拍卖,保证金为86500元,增加幅度每次为4500元。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经法院确认后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届时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情况的,请直接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了解有关拍卖信息。
              长葛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关于长葛轩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优标置业有限公司、刘惠宇、刘惠霞、河南弘锦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对被执行人河南弘锦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人民路天下城5号楼东单元17-18层西户0117002号(证号:10012555号)房产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长葛市人民路天下城5号楼东单元17-18层西户0117002号(证号:10012555号)一套。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及拍卖价格:被执行人河南弘锦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人民路天下城5号楼东单元17-18层西户0117002号(证号:10012555号)房产,该房产评估市场价值价为1053400元,该房产建筑面积为231.52平方米,合议庭意见:房产评估市场价值价为1053400元。以评估价1053400元的基础上降价20%即842720元为起拍价进行拍卖,保证金为85000元,增加幅度每次为4500元。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经法院确认后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届时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情况的,请直接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了解有关拍卖信息。
              长葛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关于长葛轩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优标置业有限公司、刘惠宇、刘惠霞、河南弘锦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对被执行人河南弘锦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人民路天下城5号楼中单元17-18层西户0217002号(证号:10012560号)房产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河南弘锦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人民路天下城5号楼中单元17-18层西户0217002号(证号:10012560号)一套。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及拍卖价格:被执行人河南弘锦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长葛市人民路天下城5号楼中单元17-18层西户0217002号(证号:10012560号)房产,该房产评估市场价值价为1076300元,该房产建筑面积为236.56平方米,合议庭意见:房产评估市场价值价为1076300元。以评估价1076300元的基础上降价20%即861040元为起拍价进行拍卖,保证金为86500元,增加幅度每次为4500元。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经法院确认后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届时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情况的,请直接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了解有关拍卖信息。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1702民初10878号高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预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1702民初10856号张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预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1702民初10845号王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预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1702民初10835号王梓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预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1702民初10816号张富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预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1702民初10807号杨光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预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1702民初10801号郭峰、河南壹柒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等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预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张金玉:本院受理原告范留锁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702民初80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余航航:本院受理原告刘帅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1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告王海庆:本院受理原告李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523民初27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陈建民: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许俊水与被执行人陈建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到强制执行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履行裁判文书告知书、反规避执行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8号窗口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公告焦作市怀宝堂怀药有限公司、蒋文粉:本院受理原告焦作市马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焦作市怀宝堂怀药有限公司、蒋文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804民初9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公告刘磊磊: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董圣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1102执1809号执行通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报告财产令、(2020)豫1102执1809号执行裁定书、(2020)豫1102执180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限你在公告期满后七日内自动履行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2018)豫1102民初72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舞钢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我院于2021年1月22日10时至2021年1月23日10时止在舞钢市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5/04,户名:舞钢市人民法院)对登记在被执行人潘书克名下的舞钢市朱兰(舞钢商城第2幢)东向南数第3间、第4间(不动产权证号:25115)的一处房产进行拍卖。咨询方式:2020年12月21日8时至2021年1月21日16时止接受咨询。详细情况请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本院公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需求和说明。特别说明:本次拍卖过程中若发生拍卖中止、拍卖暂停、撤销拍卖、撤回拍卖等情形,本院不再另行公告。拍卖起止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公告时间为准。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驻马店市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并李新安:关于我院受理的孙珍申请强制执行李新安、驻马店市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决定对你方所有的豫QHM107号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一辆进行评估拍卖。因无法联系你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定评估机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院技术室办理选定评估机构等事项,并在机构选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勘查。逾期不到,视为权利放弃,本院将依法进行。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27日10时至12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上(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91/1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71.I9CLPB)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拍品名称:1、被执行人焦作市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焦作市解放区大厦南街69号明伦商业大世界-1层房产。2、被执行人焦作市升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焦作市解放区大厦南街69号明伦商业大世界B4-01-B4-202共计202套房产。自2020年12月11日10时起至12月26日16时止(工作日)之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焦作市随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负责标的物咨询及看样预约服务。联系电话:400-960-8281,或登录淘宝网查询。
    ★特别提醒:焦作市解放区大厦南街69号明伦商业大世界-1层房产有租赁,焦作市解放区大厦南街69号明伦商业大世界B4-01-B4-202共计202套房产部分房产有租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
                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
                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
                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标
                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
                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
                的确认,责任自负。咨询电话:(0391)
                3387263,联系人:魏法官。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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