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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1 第10版:平安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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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措施 |
长葛市检察院提升办理涉黑恶案件质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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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孔晓静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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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孔晓静)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长葛市检察院把办案质效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四项措施,提升办案质效。 一是积极加强与市公安局、市法院的工作衔接与配合,提前介入重大涉黑恶案件的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重大疑难案件建议召开庭前会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共同研判案件。该院共提前介入侦查案件5件,召开联席会议、案件研判会19次。二是严格落实省、市检察院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三个上提一级”制度,实行专业化一体化办案,确保办案标准统一,确保“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落实到位。三是对重大疑难、黑恶定性有分歧的案件,及时向市委、市扫黑办请示汇报,该院共向市委、市扫黑办请示汇报案件6件。四是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该院检察长 韩松太出庭公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件,取 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 悉,长葛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9 件72人涉黑恶犯罪案件,法 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起诉 认定,作出生效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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