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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1 第10版:平安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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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悔罪 |
郭某伟等家族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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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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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 记者胡斌通讯员陈跃辉王丽婷 刘彩燕)日前,由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 依法提起公诉的郭某伟等4人家族恶势力 犯罪团伙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一案,魏都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郭某伟等4人有期徒刑七年零十个月至二年零四个月不等刑罚。 审查起诉过程中,魏都区检察院始终保持高政治站位,分别以郭某伟、郭某州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郭某海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郭某涛犯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进行了全面的释法说理,并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郭某伟、郭某州、郭某海、郭某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眼下,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关键阶段,魏都区法院和检察院保持高压态势,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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