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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第07版:法治生活 大 |  中 |  小 

兄弟姐妹的子女能否继承当事人的遗产?

作者:□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徐彤 王丽律师/供稿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20
    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导言
    如今,亲人去世之后争抢遗产的局面时有发生。但也存在另一种情况,即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且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同时排在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也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该情况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将会出现无人继承的后果。而民法典继承编规定,侄甥享有代位继承权。这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遗产无人继承的问题。
案例
    张婆婆无儿无女,配偶也早年去世。张婆婆唯一的弟弟也在近两年去世,她一直由弟弟的独生女小美照顾。后来,张婆婆去世。小美在整理遗物时发现张婆婆有一处房产和30万元存款,但又不知道怎么处置。
    张婆婆没有法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小美的父亲作为张婆婆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张婆婆遗产的权利,又因小美父亲先于张婆婆去世。依据民法典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定,小美可以代替父亲继承张婆婆的遗产。
    解读
  代位继承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第二种是指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其中,第二种是民法典新增的情形,该情形适用于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轮至第二顺序,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形。
    解析
  在继承法中,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侄甥不在代位继承人范围内。民法典将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作为最近的旁系血亲(兄弟姐妹)的直系晚辈血亲列为代位继承人,立法意图是通过增加代位继承人,尽可能避免出现因为继承人的空缺导致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无主财产。这体现了国家对公民私有财产特别是被继承人遗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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