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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第05版:法眼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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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更好守护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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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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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 月5日报道,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 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 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 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在法庭 审理中应当保障量刑程序的 相对独立性。检察院在审查 起诉中应当规范量刑建议。 该意见还对可能判处管制、缓刑的案件,以及禁止令和从业禁止等新的司法裁定作出规定。 该意见的出台,是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必然要求,是规范量刑程序、确保量刑公开公正的重要举措, 将进一步规范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从程序上和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错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司法机关从让老百姓满意的事情做起,从老百姓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司法改革“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基本确立,阻碍社会公平正义的藩篱得以有效破除,不仅回应了群众对司法热点问题的关切,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担当作为,也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努力让每一起案件的判决都能经得起历史考验,进一步守住了防范冤错案件的防线。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规划决议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要使国家的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同时,要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法律的权威,源自严谨周密的法律条文和公正高效的实施,源自人民内心的拥护和真诚的信仰。人民信仰法治,法治也必须给人民以信心。因此,必须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政法机关顺应时代要求、回应人民期盼、加快改革步伐,必将推动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完善,让群众在国家发展进步的大时代享受法治带来的自由和平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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