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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9 第14版: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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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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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3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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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0105民初17910号河南瑞博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永裕金具有限公司诉河南瑞博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东南楼305室(2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0105执13095号官志隆:关于王新丽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送达(2020)豫0105执13095号执行决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作出的(2020)豫0105民初12787号你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崔利花:本院受理原告张凯华诉被告崔利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105民初7806号民事判决书。限崔利花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八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29日10时至2020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二七区齐礼闫西街80号1号楼1单元2层1号的房屋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公告张大领:本院受理的张国志与张大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我院作出的(2020)豫0202执恢22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2018)豫0202民初1883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另通知你自公告送达期间六日内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并配合评估机构对你名下位于开封市龙亭区汉兴上品10号楼2单元9层902号(不动产权证号:20170019967)的房产以及你名下位于开封市汉兴路永合丽景花园35号楼2单元602号(不动产权证号:3346143)的房产进行评估,届时不到场视为你放弃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评估、拍卖。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送达。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0402民再3号、4号平顶山市重瑞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豫0402民再3号原审原告温海滨、原审被告平顶山市瑞鼎实业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谢凤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豫0402民再4号原审原告张名雪、原审被告平顶山市瑞鼎实业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谢凤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402民再3号、(2020)豫0402民再4号民事判决书。(2020)豫0402民再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撤销本院(2017)豫0402民初303号民事判决;二、平顶山市重瑞商贸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瑞鼎实业有限公司、谢凤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温海滨借款人民币78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78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温海滨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990元,减半收取7495元,由平顶山市重瑞商贸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瑞鼎实业有限公司、谢凤梅负担。(2020)豫0402民再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撤销本院(2018)豫0402民初138号民事判决;二、平顶山市重瑞商贸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瑞鼎实业有限公司、谢凤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张名雪借款人民币102万元及利息(自2016年6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3980元,由平顶山市重瑞商贸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瑞鼎实业有限公司、谢凤梅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公告关自力:本院受理原告刘书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0411民初28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公告王永利:本院受理原告王风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平顶山卫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平顶山市三恒商贸有限公司、杜明勋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0年12月2日上午10时至2020年12月3日上午10时依法对罗秀华、刘清玉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路北东鑫苑小区1号楼中单元6层2-064号房【不动产权证书号:豫(2017)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13845号】房产一处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详情请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专栏查询,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5/07)。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本院联系。联系人:柴彦华,联系电话:0375-2863668。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张西明:本院受理原告刘真真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403民初2039号民事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王少华、李占红:本院受理原告汪迎、海本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403民初2256号民事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舞钢市人民法院公告刘贵三:本院受理的原告赵言福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481民初17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刘贵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赵言福支付欠款本金96300元及利息(利息以963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0日起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208元,由刘贵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舞钢市人民法院公告牛文学: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庆仙与被告牛文学、高保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481民初9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同如下:牛文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李庆仙偿还借款20000元、利息12160元及以未偿还借款为基数按照月息1.5%支付自2020年5月18日至借款偿还完毕之日的利息;高保平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驳回李庆仙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8元,由牛文学和高保平连带负担605元,李庆仙负担3元。本判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公告郭利静、杜悦华、郭雨珊:本院受理原告张铁毛诉你们及杜辉、朱花巧、杜菲菲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0411民初10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省凯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继召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30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兰晓亮:本院受理原告兰晓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20)豫0482民初50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钟楼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告张宗超:本院受理原告叶星辉诉高孩和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叶星辉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张宗超向原告清偿102000元,被告高孩对此款承担连带责任。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2021年1月8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告王凤荣:本院受理原告贾振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贾振伟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清偿第一笔借款本金4万元及(月利率2分)自2018年10月24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2.依法判令被告清偿第二笔借款本金2万元及(月利率2分)自2018年10月2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2021年1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王玉顺:原告张许垒诉被告王玉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422民初20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任店人民法庭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公告王西良:本院受理原告苑墨、曲凯涛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1603民初21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泌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苗吉中:本院受理原告王明与被告苗吉中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1726民初22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苗吉中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原告王明工资款11000元;二、驳回原告王明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元,公告费540元由被告苗吉中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第三人潘永杰、第三人陈继军:本院受理原告胥会敏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长村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马新华:本院受理原告韩明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长村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许昌县昌运农业种植有限公司、李运才:本院受理原告樊遂木诉你们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1003民初2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长村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张凤云、陈卫东、刘金忠与许昌永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永达地产有限公司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河南永达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鄢陵县陈化店镇西部311国道北花都温泉小镇养老社区(花都颐庭)7号楼304、506,8号楼203、402、403、503,9号楼203、501,10号楼304、501、503、504、506、602、603,11号楼302、305,15号楼101、108、902、903,16号楼101、108、902、903,17号楼902、903,18号楼101、902、903,19号楼101,20号楼404、506、603,21号楼404、501、603,23号楼406,25号楼204、304、401、404、501号共计43套房第一次拍卖已流拍,经申请人申请,将进行第二次拍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河南永达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鄢陵县陈化店镇西部311国道北花都温泉小镇养老社区(花都颐庭)7号楼304、506,8号楼203、402、403、503,9号楼203、501,10号楼304、501、503、504、506、602、603,11号楼302、305,15号楼101、108、902、903,16号楼101、108、902、903,17号楼902、903,18号楼101、902、903,19号楼101,20号楼404、506、603,21号楼404、501、603,23号楼406,25号楼204、304、401、404、501号共计43套房产。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河南永达地产有限公司。拍卖机构:淘宝网。联系人:古法官。联系电话:0374—2929315、0374—2929157。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起拍价、拍卖时间等有关事宜的,请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于拍卖日期前提交相关书面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鄢陵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13日10时起至2020年11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拍卖标的:许昌市金雕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鄢陵县金汇区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和机器设备、绿化苗木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起拍价:5851011元。保证金:350000元。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0374—7263051。详情请关注我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4/04,户名:鄢陵县人民法院。 浚县人民法院公告李学生:本院受理原告刘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621民初1322号民事判决书:一、解除原告刘忠与被告李学生的石子买卖合同;二、被告李学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刘忠货款102480元及利息(自2019年5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速算);三、驳回原告刘忠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浚县人民法院公告裴志颖、雷法再:本院受理原告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0621民初10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浚县人民法院公告李强:本院受理原告位超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621民初1014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李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位超风险抵押金2000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浚县人民法院公告李宗瑞: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225568元及利息194924.52元(利息以225568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标准,自2005年12月28日暂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后的利息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浚县人民法院公告张春喜:本院受理原告靳章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货款43600元,并自2003年1月27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逾期付款利息至付款之日)、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浚县人民法院公告耿得堂、陈金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诉你们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0621民初15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孙展彦、王前锋:本院对原告王永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204民初1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李锦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告张行:本院受理原告开封市长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204民初9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五份,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兰考县人民法院公告刘建:本院受理原告刘童馨诉被告刘建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225民初9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兰考县人民法院公告边永涛: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华林泰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边永涛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225民初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395/02)公开拍卖下列财产2020年11月15日10时至2020年11月16日10时上拍卖漯河市源汇区泰山南路2幢17号的房产。有意竞买者请登录上述网址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400-1571060,17639515088,特此公告。 临颍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将在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于2020年12月6日10时至2020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漯河居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漯河市源汇区北京路现代城2#105、106、107、108、109、110、4#103、105、106商服。详情请关注:(户名:临颍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 https://sf.taobao.com/0395/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436.JaSrit)。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公告赵宏伟、赵卫星:本院受理原告焦作市马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地址确认书、诉讼流程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张广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市支行诉你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及简转普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侯卫华:本院受理原告赵明、李兵诉你为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882民初19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郑仲民、高光耀: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颐和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902民初26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陈允震、李子科、张海军、闻艳平: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颐和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902民初27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卢士建、王高鹏、邢可亮: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颐和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902民初2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刘刚栓、王俊峰、张桂叶: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颐和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902民初2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何冠瑞、王珏、王香兰、蔡波涛、亓校泉、刘思乾、陈红杰、吉淑芳、吴清喜、牛合金、宋银霞、杨双贵、管中法、王海彬、窦明波、兰红霞、顾洪兵、刘文科:本院受理河南祥瑞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0902民初525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濮阳市乾元宝业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邢朝录诉你、第三人娄秋群、娄海川、张慧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902民初29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濮阳市乾元宝业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凤民诉你、第三人金保民、金文龙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902民初2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丰县人民法院公告张新爱:本院受理原告郭奎生诉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922民初21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郭奎生的诉讼请求。本院向原告郭奎生送达判决书后,原告郭奎生提出上诉,现一并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922民初2141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郭奎生的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告韩保秀:本院受理原告纪合生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23民初17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告汤阴县易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素强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0523民初1679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公告王新宝、王银玲:本院受理申诉人吕建军(原审被告)与被申诉人王新宝(原审被告)、王银玲(原审被告)、安阳荣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审原告)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0506民再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裁判文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程建军:本院受理原告高亚宾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26民初42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张伟、李韩、聂向飞: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0526民初81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范令彪:本院受理原告李同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26民初4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八里营法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市君安住宅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诉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豫0503民初10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杨力:本院受理原告李云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2021年2月5日上午9时在本院城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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