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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10-29
2020-10-29 第12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不起诉决定助民营企业正常运行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05
  “感谢检察院给我机会,让我的企业能够顺利恢复生产,谢谢你们。”接到不起诉决定书后,高某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2018年,上蔡县某公司负责人高某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收了外县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县税务局进行了认证抵扣。案发后,高某主动投案自首。
    今年6月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上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该企业为该县70余名农民提供了就近就业机会,高某为初犯,案发后主动投案,且将违法所得税款及相关滞纳金全部补缴完毕,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现正值各行各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为避免高某被刑事追责而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生产,9月4日,综合案件情况,该院依法对高某企业及本人作不起诉决定。当日,承办检察官向高某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向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上蔡县检察院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坚持打击犯罪与帮扶止损并重,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供司法保障。(魏排星 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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