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0-10-21 第03版:政法暖新闻
| 大 | | 中 | | 小 |
|
|
“七个现场”体现阳光执行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马宁雪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72 |
|
|
|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马宁雪)为保证强制执行在阳光下进行,日前,浚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采用“七个现场”办案模式,来到被执行人魏某、李乙强占的农田上进行强制腾田,确保李甲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前不久,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李甲将魏某、李乙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判决,魏某、李乙需将土地返还给李甲。判决生效后,魏某、李乙拒绝履行义务,李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并约见了被执行人魏某、李乙,对二人进行耐心的劝说,但两人均拒绝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遂采取公告、与当地的村委会进行结合等方式让两人腾空土地,均无效果。近日,浚县法院执行局集中出动10余名执行干警进行强制交付。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现场测量、执行干警现场拍照、法警大队现场安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村委干部现场见证、承办人员现场询问、当事人现场认可,“七个现场”腾地腾房的办案模式,确保了案件实体权利的公正性、执行程序的合法性、执行过程的公开性。全程用时仅40分钟,未出现当事人情绪激动、村民阻挠等情况,体现了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的理念。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