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0-10-13 第05版:扫黑除恶
| 大 | | 中 | | 小 |
|
|
太康县法院审理钱某等8名被告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程玉成通讯员李康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69 |
|
|
|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程玉成通讯员李康)近日,太康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太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钱某等人涉恶犯罪集团一案,该案8名被告人分别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妨害公务罪、职务侵占罪等7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以来,被告人钱某为谋求强势地位,与其家族成员被告人王某安、方某强、王某亮、王某某、王某中等经常纠集在一起,单独或结伙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农用地,垄断太康至常营镇、郑州至常营镇等客运线路经营权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逞强争霸,逐步在常营镇及附近区域形成非法影响,且钱某违规入党,进入常南行政村村委,攫取不法收益,巩固强势地位。经过多年发展,逐渐形成以被告人钱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王某安、方某强、王某亮、王某某、王某中、王某建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钱某被当地群众称为“南霸天”“常营警察”“摸动天”。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由于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