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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30 第15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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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电话并用执结跨省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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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乔瑞锋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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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乔瑞锋)“秦法官,执行款我收到了,谢谢您。”9月22日,鄢陵县法院执行局干警秦英杰利用通信工具,成功远程执结一起申请执行人远在杭州的案件。 2019年7月,王某驾驶的轿车与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骨折住院治疗。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后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鄢陵县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医疗费、伙食费、二次手术费等共计57442.48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2020年9月4日,李某向鄢陵县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为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执行干警多次实地走访调查,通过给被执行人的亲属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王某最终主动来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到庭后,由于申请执行人李某现居住在浙江省杭州市,一时间不能到庭。面对该情况,执行干警当即通过电话再次与李某沟通,决定使用微信的方式进行办理。在核查身份信息无异后,通过现场微信调解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给付协议,并当场将案款支付完毕。申请执行人李某在确定收到案款后及时予以了回复,并将相关案件手续协助法官办理完毕。至此,一起跨省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案执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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