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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9-30
2020-09-30 第02版:要 闻 大 |  中 |  小 

破小案也是保民安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062
    “对于群众来说,财物丢失肯定会造成损失。尤其是对入室盗窃类案件,我们尤为重视,而且不以案值大小来衡量工作。”9月28日,新乡市公安局刑科所技术人员葛军伟在接受我的采访说,无论案值大小,他们都会用同样的标准去对待,认真勘查每一个案件现场,不因案小而不侦,不因事难而不为。
    今年8月21日,新乡市卫滨区某小区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周某回到长时间没人居住的母亲家,发现防盗门未反锁、窗户未关,家里存放的2000余元现金和几瓶珍藏的老酒不见了,就报了警。
    “这个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能力很强。我们现场勘查,除了发现很少痕迹物证外,屋里所触摸到的地方基本没有其他痕迹,但这和前不久另一起入室盗窃案的痕迹物证检验比对一致,就确定这些案件是同一人所为。”葛军伟说,根据东卧室靠窗床上留下的微量痕迹,得知嫌疑人是从没有安装防护栏的窗口进入。经过现场反复勘验,民警果然在窗台上发现了一些几乎难以用肉眼发现的微量生物痕迹,这些生物痕迹在案件侦破工作中为锁定嫌疑人起到了关键作用。在案发的第三天,民警就成功将有盗窃前科的赵某抓获。
    葛军伟告诉我,案发现场留下的微量痕迹也会随着外界因素变化而变化,只有对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对比,分析嫌疑人作案特点,才能查找出嫌疑人遗留的蛛丝马迹。
    “鸭蛋、辣椒、家禽饲料被盗……这些所谓的小案子,你们能破案吗?”我问葛军伟。对方答“能”。我了解到,自“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深入开展以来,葛军伟和同事就将学习成果逐渐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有力武器,带着小案必破的决心去出勘查现场。
    “以前对于县(分)局发生的一般刑事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勘查制度,市刑科所是可以不出勘的,但从2018年开始,我们按照市局‘大案要破,小案要破,关系民生的更要破’的要求,这些案件现在已经是刑科所的必勘案件了。”新乡市公安局刑科所教导员李全斌说。
    过去,不少人担心丢一只羊、一头猪,室内被盗几十元钱,案值太小又因警力不足而不能及时破案。但对新乡市公安局民警来说,破小案就是为民办大事。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对破大案要显作为,破小案则积民安,要坚持‘民生无小事’的理念,在侦破大案、要案的同时,不放过任何一个小案。”新乡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政委张强说。
    近年来,新乡市公安局刑科所紧盯违法犯罪,对群众举报的小偷小摸、盗窃等案件从不马虎,严厉打击各类侵财案件。他们认为,只有做到对辖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嫌疑人的持续打击、快速打击,辖区群众才能从这些小案的快速侦破中切实体会到安全感和获得感,才能从良好的治安秩序中认同安居乐业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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