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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9-28
2020-09-28 第15版:政法一线 大 |  中 |  小 

法 院 公 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649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市信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文希诉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市信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范合林诉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市信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岗诉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市信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磊诉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市信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程丽芳诉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市信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栓柱诉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告肖文平:本院受理原告苏春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王志刚: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03民初8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范秋菊: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03民初8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王来全、段瑞芳:原告安阳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0503民初13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市双狮粮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永钢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白忠瑞:本院受理原告留固镇庄源木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杜国印:本院受理原告马全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26民初4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八里营法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曹长保:本院受理原告李卫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26民初37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2020)豫0526民初377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滑县人民法院公告段永贺:本院已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及于香丽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向大月:本院受理原告谭志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霍杰:本院受理原告北关区柏庄镇柏庄村民委员会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安阳市太兴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五恒置业有限公司、李军林、李栓林、李文林、宋栓军: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安阳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关支行诉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告徐仁杰:本院受理原告刘光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师永军:本院受理原告刘玉琴(曾用名:刘贵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张金丽:本院受理原告安阳安彩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杨帅、岳凯儒:本院受理原告安阳市晨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赵宇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王惠新:本院受理原告李建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王洪军:本院受理原告刘俊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02民初17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公告王振敏、高方周:本院已受理原告朱红霞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公告赵志广:本院已受理原告安阳市东风王牌轮胎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公告于涛:本院已受理原告张海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建林:本院受理原告倪马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81民初22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赵玉红:本院受理原告王国栋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81民初45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镇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林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张红亮、崔庆锋:本院受理原告林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茶店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581民初2406号被告付永刚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审判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谢国平、安阳市三水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阳医药采购供应站有限公司诉你们等七被告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撤诉申请书、(2020)豫0502民初2118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公告谢国平、安阳市三水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阳医药采购供应站有限公司诉你们等九被告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撤诉申请书、(2020)豫0502民初2119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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