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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9-18
2020-09-18 第11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坚定信心敢于亮剑全力攻克“执行难”

作者:□陈喜芳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267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解决“执行难”确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目标之一。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的如期实现,2019年也成了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的再出发之年。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下,人民法院必须坚定信心,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改革创新,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努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为实现“六稳”“六保”、营造公平高效的法治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提高思想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提升政治站位、坚定信心、打造过硬队伍。切实解决执行难,必须塑造一支勇担当、敢挑战、打得赢的执行队伍。人民法院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执法为民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不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法律适用、信息应用、处突应急、群众沟通等工作能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执行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双过硬”,努力建设一支群众信任、让党放心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执行队伍。
    规范执行制度高效开展工作
    善意文明执行、创新举措,打好“组合拳”。强化规范执行,是推进执行工作高效开展的基础和关键。人民法院要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规范执行权的行使,推行阳光执法,用成熟完备的制度和健全的监督机制将执法权关进规范之笼,让执行权有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强化执行事务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确保执行工作环环相扣,规范有序。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多措并举,不断拓展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联合惩戒的广度和深度,形成打击合力,使信用惩戒成为常态化机制。人民法院要通过采取“活查封”措施,“放水养鱼”善意执行促进“双赢”,最大限度地降低执行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不断增强企业的造血再生功能,为涉案企业复产提供司法助力。
    信息化执行手段让失信人无处藏身
    充分运用信息化执行手段,高效破解“执行难”。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是破解“执行难”、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武器。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既定目标,加大投入力度,补齐短板,依托信息技术手段,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建立起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执行案件管理,推行案件精细化管理,对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执行行为进行严格规范,杜绝消极执行、乱执行的现象。要进一步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公开、节点告知、程序对接、文书上网等方面下功夫,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实时性的执行公开服务,全面推进阳光执行。要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及新媒体平台优势,常态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全面曝光于法院门户网站、主城区显示屏、社区公告栏等;加大对执行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报道力度,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失信寡助的社会氛围,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让失信被执行人“飞不起来”“走不出去”“招摇不了”“享受不了”,无藏身之地。
  (作者系鄢陵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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