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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6 第13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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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检察院小信封大智慧创新落实“三个规定”破除记录报告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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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程绍功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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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程绍功)今年以来,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组织干警开展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做到人人重视、个个知晓。该院积极宣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监督落实,安排人员每月开展抽查检查,倒逼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实落细。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发现少数人仍未完全卸下思想包袱,存在顾虑。面对这种现象,该院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形成了“全密封”式填报处理机制,进一步提升了落实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质效。 该院专门制作了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专用信封,将包括重大事项、方式、行为情形、过问或插手人员所属单位类别、与填报人的关系和填报时间等内容的统计表印制于专用信封外部。填报人将填写的相关记录表装入专用信封自行密封,并在完成填写后交院政治部。检务督察人员对密封的专用信封不再拆封,根据统计表填写数据后予以上报。 该院通过运用专用信封实行“全密封”式填报处理机制,从根源上打消了填报人的顾虑,增强了保密性和隐私性。两个月以来,相关人员填报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思想顾虑逐渐消除,实现了从“不愿报”向“主动报”,“不敢填”到“大胆填”,“要我填”向“我要填”的转变,取得了良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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