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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 第11版:平安许昌 大 |  中 |  小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

黑社会犯罪集团两名成员受审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刘少玄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73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刘少玄)8月24日,禹州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郭某喜涉黑一案,9月9日,禹州市法院再次公开开庭,依法审理郭某喜黑社会犯罪集团两名成员王某锋、顾某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以来,郭某喜通过结拜弟兄并以家族势力为纽带,以修路、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暴力讨要赌债等手段攫取非法利益并扩大其社会影响。被告人王某锋、顾某成受郭某喜指使,参与该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是一般参加者。2004年10月24日晚,受郭某喜指使,王某锋等人与他人械斗,造成多人受伤。2007年8月29日,顾某成受郭某喜指使,纠集他人持皮鞭殴打某村村民,造成多名群众受伤。
    庭审中,检方出具了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王某锋、顾某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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