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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 第06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退赔涉黑案件被害人26.1万元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谢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20
    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谢瑾)“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追回来,真的太感谢了!”被害人高某收到退赔款后激动地说。
    近日,唐河县法院集中对以宁某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6名被害人进行集中退赔,退赔金额共计26.1万元。
    2015年,宁某以开发房产为由,要购买高某位于源潭镇的老房子,遭到高某拒绝。后宁某以滋扰、威胁等手段,迫使高某出售房屋。以宁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还对其他被害人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当地的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唐河县法院审理后判决,以宁某为首的13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成立,主犯宁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3年,不得假释;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10年不等。
    该案被害群众多,社会影响大,进入执行程序后,唐河县法院组织精干力量追缴、查封涉案财物,穷尽执行措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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