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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1 第12版:政法一线 大 |  中 |  小 

关于义马豫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勘探工程处游亮等三位同志解除劳动合同的 通 知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鉴于游亮、陈鹏涛、贾进锋等三位同志违反《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第39条“员工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企业可按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经义马豫西地质工有限公司第三届工会委员全体会议及公司班子会研究决定,公司与刘进峰等三位同志解除劳动合同。特此通知。
  义马豫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勘探工程处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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