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0-09-11 第04版:政法前沿
| 大 | | 中 | | 小 |
|
|
公 告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52 |
|
|
|
义煤集团新安县郁山煤业有限公司员工杜龙龙等以下8人,因无理由长期旷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七款规定,义煤集团新安县郁山煤业有限公司决定与杜龙龙等以下8人解除劳动合同,通过登报公示向你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以内到本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附:义煤集团新安县郁山煤业有限公司拟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名单:杜龙龙、韩嵩、李幸容、王振华、杨明明、张春阳、张鑫、周飞 特此公告! 义煤集团新安县郁山煤业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