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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8 第01版: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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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
就适用两院一部正当防卫指导意见,我省一线办案人员结合实践谈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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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欣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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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刑庭庭长 要注意运用常识和生活经验,立足防卫时的具体情景综合考虑 防止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基层检察院检察官 要注重正当防卫情形的审查,准确把握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意图条件 在法律文书中要加强释法说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不应当“苛求防卫人”是指导意见的一大亮点 坚决避免认定标准把握过严甚至严重失当的情况发生法律必须给正当防卫撑腰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 有理”的错误倾向。这是合民心、顺民意的司法进步。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是与不法行为做斗争的重要法律武器。1997年刑法修订对正当防卫制度作了重大调整,其施行总体上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也应看到,一些案件对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存在把握过严甚至严重失当等问题,引发舆论广泛关切。 公民的法治获得感,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体现出来的公平正义息息相关。在正当防卫的问题上,如果不综合分析案件发生前因后果,机械套用法律条文,作出违背公众普遍认知的处理,势必会增加公民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时的心理负担,不利于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给正当防卫撑腰,彰显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治精神的坚决捍卫。指导意见强调,要“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确保刑罚裁量适当、公正”。这些内容充分表明司法、执法机关对民众朴素正义观的肯定,彰显法治的力量和温度。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只有司法有力量、有温度、明是非,才能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守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氛围,进而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欣华) 【详见03版“法治聚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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